經專案小組長期實施跟監、埋伏等偵查作為,發現張嫌為牛埔幫份子,平日以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維生。因販毒之收入豐厚,平日出入以進口高級轎車代步。且為躲避警方查緝,藏匿於大台北地區各大汽車旅館。於6月2日專案小組得知張嫌入住在新北市三重區某知名汽車旅館時,隨即前往埋伏。
於張嫌準備外出販毒時,當場在其隨身背包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總毛重22.8公克、總淨重19.8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總毛重19.6公克、總淨重18.4公克)、大麻1包(毛重2.7公克、淨重2.1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違禁物。張嫌原認遭查扣之毒品數量不多,還一派輕鬆,惟見執行員警伸手拉駕駛座冷氣出風口,臉色瞬即轉變,並在員警拉出冷氣孔,見內藏有1把手槍、子彈3顆之際,立即求饒,再坦承另一邊冷氣出風口,亦藏有手槍1把。執行員警隨後又在車內後座椅背發現一暗格,起獲毒品咖啡包93包(總毛重1553.1公克)。
全案於偵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犯嫌張○○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目前仍持續擴大追查其他共犯及槍、毒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社會大眾,毒品為犯罪之淵藪,一但染上毒癮遺害自身、家庭及社會大眾,要勇於向毒品說「不」,以免身陷囹圄,斲喪美好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