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台中市的劉姓工程師5月在屏東竹田鄉1處蘭園行竊,除竊走全球唯一蝴蝶蘭品種外,還竊走60多株蘭花,價值新台幣百萬元以上,媒體報導警方偵破的畫面,結果,住彰化的賴姓被害人從畫面中,看到疑似自己失竊的蘭花。
賴姓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他的蘭花園共被偷2次,都在今年1月間被偷,損失約30多萬,其中還有蘭花稀有品種,嫌犯都使用利器破壞黑色圍籬再侵入竊取,和屏東的竊案類似。
警方調查後發現,劉姓工程師與賴姓被害人1年多前在台中市國光花市買賣認識,平時劉嫌會請教被害人蘭花培植問題。
警方與劉姓工程師聯繫時,劉嫌心知無法脫罪,向警方坦承犯案,警方表示,劉嫌在屏東的竊案被查獲時,向警方表示,他蘭園裡的其他蘭花是自己的,而這次又再被查獲偷賴姓被害人的蘭花,警方問他是否還犯其他竊蘭案,他表示沒有,並說偷來的蘭花用來自己觀賞和培育。
全案依刑法竊盜罪偵辦,警方並呼籲有失竊蘭花的民眾,向警方報案。
賴姓被害人原本以為自己的蘭花已找不回來,沒想到因為媒體報導讓自己踏出一步尋求警方協助,讓失竊5個月的蘭花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