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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淫魔迷姦又一件! 李宗瑞再加判4年

NOWnews/ 2015.06.02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多名女子,二審時被高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79年7月,合併執行30年,而偷拍部分觸犯妨害秘密罪,李宗瑞被判3年2月確定,去年有3名被害女子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才知自己遭偷拍性侵,檢方另行偵辦起訴,2日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再判李宗瑞4年刑期。

原本一審法官認定,李宗瑞涉嫌性侵9人、偷拍19人;但案件上訴二審後,有其他未出面的被害人也鼓起勇氣指控李宗瑞的惡行,二審法官認定,李宗瑞對14名女子性侵、另對19人偷拍、共20件妨害秘密,採「一罪一罰」原則,累計刑度達79年7月徒刑,合併執行30年,而妨害秘密罪部分,李宗瑞被判3年2月確定

去年3名被害女子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才知道自己也被偷拍性侵,氣得對李宗瑞提告,北檢另行偵辦起訴,但一審時其中2名女子沒有出庭,因此李宗瑞被判無罪,二審時才出面指認,而另名女子也是在一審結果出爐後才提告。

台北地院2日開庭並提訊李宗瑞出庭,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再判李宗瑞4年刑期,李宗瑞的律師表示很意外,因為從影帶事證來看,李宗瑞與對方互動頻繁,女方也非昏迷狀態,應屬合意,李宗瑞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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