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農業局今年3月接獲民眾檢舉,石門區北15鄉道旁違法開挖山坡地興建小木屋,並於網路銷售。由於行為人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擅自開挖整地,農業局依水土保持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
4月份巡察又發現業者擴大違規,加重裁罰30萬元,並勒令業者今天以前自行拆除違建,期限內若未拆除完畢,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將於明日強制拆除。
農業局表示,民眾檢舉業者疑違規整地,經現場勘查,業者在梯田上大興土木、開闢道路,嚴重破壞原本地形;並且對外以「怡山水」名義在網路上銷售,實際上業者擅自開挖山坡地,違規情節重大。
另外,城鄉發展局也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勒令2週內回復原狀。5月29日再次前往勘查,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針對違法興建小木屋,要求業者6月2日前自行拆除。
農業局指出,今天前往現勘,業者自行拆除中,但並未完成全部拆除。明天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將派員及機具至現場現勘,若未拆除完畢,將強制執行拆除。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全案違規事實明確,已由轄區金山警分局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同時加強山坡地監督管理,以維護山坡地水土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