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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住宅案 趙藤雄庭上首度致歉

中央商情網/ 2015.06.02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5年6月2日電)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今天出庭合宜住宅弊案,在庭上首度就本案造成司法資源浪費及社會大眾困擾,深表歉意,另外強調他是委屈配合付款。

台北地院今年3月審結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等案,依貪污等罪判處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19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4年6月、遠雄建設前副總魏春雄4年、學者蔡仁惠6月徒刑,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無罪。檢方認為原審就八德部分,量刑過輕,就新竹眷改案判無罪部分不當,提起上訴,趙藤雄也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開庭。

公訴檢察官顏迺偉庭上指出,趙藤雄在新竹眷改案,與葉世文達成以新台幣2200萬元的期約賄絡,葉世文提供資料使遠雄順利得標;八德合宜宅部分,原審認定趙藤雄及葉世文等人民國103年1月間在古都餐廳談論賄賂2600萬元,地點不對,應是102年在馥園餐廳,且趙藤雄供訴避重就輕,自稱被害人遭索賄,犯後無悔意,原審量刑過輕。

趙藤雄在庭上說,A7合宜宅部分,葉世文當時是營建署長,既然葉已開口,若他不給,一定會得罪葉,後來給了葉300萬元、蔡仁惠200萬元;八德合宜宅部分,他是無罪的,是檢方誤解了,而且也沒有原審認定的餐敘。

趙藤雄說,葉世文在新眷改案索賄2200萬元,「我沒有答應,他一定對我不滿」,後來葉要八德案的2600萬元,他的內心矛盾,後來決定給1600萬元,剩下1000萬元則不用再談。

趙藤雄說,他現在體會,錢給公務員是不對行為,他擔心事業而付款,是委屈配合,其實沒有解決問題,對於本案造成遠雄公司、社會大眾困擾,以及司法資源的浪費,他深表歉意;另外請求法官調查蔡仁惠的帳戶(逾169萬元),這就是當初他給蔡仁惠的錢,並非蔡仁惠所稱的公共藝術顧問收入,蔡仁惠供訴不實,自己是冤枉的。

法官庭末諭知,案件候核辦;後續將傳喚葉世文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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