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02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1.15元。(3)通過法定盈餘公積配發現金案 :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65元。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盈餘分配案及法定盈餘公積配發案,合計每股配發現金1.80元,俟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