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昨(1)天公布市售豆乾、干絲等豆製品抽驗結果,50件豆製品中,六件驗出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民眾食用殘留過氧化氫的食物,可能引起頭痛、嘔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症狀,長期可能造成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有致癌風險。
據《蘋果日報》報導,消基會是於今年4月間,在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南投縣與高雄市的傳統市場、超市、福利中心與量販店,採購30元至195元之間的豆製品50件,包括20件豆干類,12件干絲與百頁結,11件豆包與豆皮類,5件油豆腐與百頁豆腐類以及2件素料類進行檢測。
結果,有6件檢出過氧化氫,其中「豆干」4件,分別在高雄市哈囉市場(左營區菜公路65號旁攤位)、高雄市民族路果菜市場(民族一路民族路果菜市場5號第1攤)、高雄市新興區渤海街39號C5對面攤商、台北市文山區景美街73號攤商購買;干絲2件,分別在高雄市三民區中都街52號旁以及高雄市三民區澄明街與陽明路125號附近購買。
消基會表示,「過氧化氫」又稱為雙氧水,常被用來作為食品的殺菌劑,許多豆製品賣家為了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或讓賣相更佳,使用「過氧化氫」來浸泡食物,但若攝取殘留過氧化氫的食物,會刺激人體的腸胃道,長期下來甚至有致癌之虞,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豆製品檢出過氧化氫殘留,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衛生單位應速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期限到未改正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者,可命業者歇業、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