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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不禮讓!恐罰3600元 致死吊銷駕照

NOWnews/ 2015.06.01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近年來因部分汽車駕駛人疏忽,開車門肇事致死傷案件增多,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來開車門不禮讓,最高可罰3600元。

由於現行相關法規對於亂開車門並無罰則,警方無法取締,且因此而受傷或死亡者頻傳,平均每天發生近10起;修法後除了增加罰鍰外,也會加重肇事處罰,致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致死或重傷則吊銷駕照。

丁守中1日受訪時表示,會有此提案主要是因為過去三年,因開車門肇事死傷件數,共有11334件,造成13727人受傷,並有18人死亡,都是因為開車門沒有注意後方來車或是行人;他指出,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雖有相關規定,「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但並無罰則,警方也難以取締,因此提案修法,法案已在上周五院會一讀,將送交通委員會審議。

修正條文指出,汽車駕駛人或乘客,臨時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不讓行人、其他車輛先行通過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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