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為開啟國人對東南亞地區文化之理解,也讓臺灣的自由、民主、開放環境,滋養雙方文化根系,進而孕育飽含雙方文化元素之新果實,原僅鼓勵單向邀請東南亞人士來臺文化體驗、深耕創作,以爭取成為友我種籽及合作觸媒,現將運用推案2年的基礎,開啟雙向交流。
翡翠計畫迄今已辦理3次徵件、輔導34項交流合作個案,促成100餘位來自馬、緬、印、泰、菲、星國文化人士來臺交流,開創成果包括:中華民國筆會與馬來西亞圖書翻譯院出版雙語短篇小說合輯;國內新移民南洋姐妹劇團與菲律賓民眾劇場、臺灣差事劇團合作編演舞臺劇等,不僅讓政府或非政府文化機構間的連結網絡逐漸成形,也使新移民及移工團體接觸母國文化培力,文化公民權有所提升。
本次要點之修訂,鼓勵申請單位辦理東南亞人士和臺灣藝術人士的合作創製企畫,並鼓勵國內藝術家及其合創成果在東南亞國家展現,該新增補助項目包括:與計畫直接相關的我國籍人士機票、作品運輸、保險、展演費、文宣、翻譯費等,補助額度最高新臺幣40萬元。
本部「翡翠計畫」預定於本年8月、9月開始受理105年度補助案之申請,11月完成評選,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東南亞交流合作之人士踴躍參與,有關修正之「辦理東南亞人士來臺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詳細內容歡迎至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322_21631.html網址下載附件或電(02)85126716洽詢。
訊息來源: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