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報導,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師協會制定的「關於規範律師在法院訴訟行為及律師與法官關係的指導意見」,明確規範律師行為,特別是要求律師保持良好儀態、舉止文明、穿著得體。
另外,新規還要求,律師的網路行為,特別不得利用媒體、網路炒作案件,以及不得在網路或其他場合侮辱、謾罵或詆毀法院、法官。
而釐清律師、法官互動關係的「7不准」,司法局則稱是為了消弭「貓膩」,其中包括律師不得單方面會見法官,不得以不當手段向法官打聽案情,不得向法官饋贈禮品、金錢、不得為法官報銷費用等。
廣州日報報導,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師協會制定的「關於規範律師在法院訴訟行為及律師與法官關係的指導意見」,明確規範律師行為,特別是要求律師保持良好儀態、舉止文明、穿著得體。
另外,新規還要求,律師的網路行為,特別不得利用媒體、網路炒作案件,以及不得在網路或其他場合侮辱、謾罵或詆毀法院、法官。
而釐清律師、法官互動關係的「7不准」,司法局則稱是為了消弭「貓膩」,其中包括律師不得單方面會見法官,不得以不當手段向法官打聽案情,不得向法官饋贈禮品、金錢、不得為法官報銷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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