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分局竹北警分局聯手破獲7-11超商強盜案

大成報/
11 年前
【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苗栗警分局、竹北警分局於104年5月18日3時50分許,在苗栗縣象山路239-1號『7-11超商』,1名頭戴鴨舌帽年約30餘歲男子進入超商後,要求店員替他操作購買新台幣6,000元遊戲點數,然後走到飲料區拿2瓶黑松沙士,再走回櫃檯叫店員拿2包紅大衛香菸及1瓶蘇格登洋酒,當店員準備結帳時,該男子突然從褲袋中掏出1把手槍,先拉滑套上膛,口中說「搶劫」,並要求店員列出遊戲點數及發票,店員因害怕照指示辦理,該男接續拿出購物袋,並再次拉動槍枝滑套,然後將桌上之蘇格登洋酒、紅大衛香菸,黑松沙士放置在購物包內,並警告店員不得報警,得手後走出店門,駕駛一部深色自小客車往高速公路北上逃逸。苗栗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分局長范織坤立即率員到場勘察並指示偵查隊與頭屋分駐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苗栗分局專案小組調閱該7-11超商及周邊監視器,發現歹徒犯案時駕駛1部懸掛失竊車牌之自小客車,進一步追查該自小客車車主之子李○維,與本案監視錄影畫面歹徒特徵相符,另專案人員追查時又發現於當日在新竹縣湖口交流道附近一間超商也被一名歹徒以同樣手法行搶得逞,經與竹北分局聯繫決定共同偵辦。

經苗栗與新竹警方不分轄區,發揮群策群力通力合作聯手辦案精神,更因警方抽絲剝繭、鍥而不捨而鎖定犯嫌落腳處在桃園中正路,並於5月28日17時許順利將李嫌拘提到案,並起獲犯案時之道具手槍1支,李嫌到案後也坦承行搶超商犯行,全案依強盜罪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