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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太地產:更正103年第二季至104年第一季財報附註揭露之資金貸與他人及為他人背書保證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29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5/292.公司名稱: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3年第二季至10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附註揭露中資金貸與他人金額未作揭露。修正為他人背書保證之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8.因應措施:修正103年第二季至10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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