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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地: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4年4月28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2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104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臺幣捌億元整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5.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五年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55%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13.發行保證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5.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無18.買回條件:無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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