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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案救火突沒水 主因水車移動

中央社/ 2015.05.29 00:00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9日電)桃園檢方偵辦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案中,發現消防車因移動車輛,造成動力消失,水線無法供水,消防人員摸不到鼓鼓的水線撤退,不幸命喪火場。

桃園市新屋區保齡球館今年1月20日大火,6名警消殉職,過程中曾傳出有消防人員指出,當天的水線「並沒有鼓鼓的」,導致消防人員在撤退時,無法握著水線撤退,全案也一度成為「是否有下達關水線的疑雲」。

桃園檢方在調查後發現,當天因為火場氣爆,其中救援的消防水車怕遭到波及,因而緊急移動撤開,但卻造成連結在消防水車上的水線動力消失,瞬間無法供水;也是部分消防人員所指,在火場內摸不到水線的撤退的原因。

檢方在調查中發現,消防車均有「動力分導器裝置」(Power Take Off Device ,簡稱PTO),用途在利用車輛引擎的動力,轉換到車輛水箱及水庫的幫浦、雲梯升降動力。

當時火災消防車的「動力分導器裝置」開啟時,消防車輛的引擎動力轉換到水箱或水庫車的幫浦。

檢方釐清案情時,發現由於現場爆燃發生時,鄰近火場的13輛水車為了怕遭到波及而移動車輛,造成「動力分導器裝置」關閉,失去動力,水線無法供水,也就是「摸不到鼓鼓的水線」、「水線突然扁掉」的原因。

當初火場指揮官堅稱並未下達關掉水線的指令,但根據檢方比對附近監視錄影帶的畫面與時間點後發現,「消防水車移動,造成動力分導器裝置關閉,才會造成幫浦無法供水」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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