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5/27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會計表冊。(2)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董事競業許可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一○三年底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47,329,630 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之,無分派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