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印度對自我國進口USB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我國將提出諮商要求 以確保我國廠商應有權益

中央社/ 2015.05.27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527 17:11:23)印度財政部於本(2015)年5月22日公告,將對自我國產製及進口之隨身碟(USB)課徵每單位3.06美元反傾銷稅,課稅期間為刊登於印度公報日起算5年。我國對此表示遺憾,將邀集相關單位及業者就後續因應進行研商,亦不排除於課稅後循WTO規定向印方提出諮商要求。

經初步瞭解,2014年印度USB主要進口來源為中國大陸及我國,進口金額分別為1.87億美(占進口總額54.8%)及1.1億美元(占進口總額32.3%),顯示我國業者在本案具相當貿易利益。由於印度自我國進口USB平均價格為每單位3.44美元,課徵3.06美元接近平均單價1倍,將影響我廠商於印度市場之競爭力。

本案爭議在印度反傾銷總署(DGAD)於調查期間可能有諸多不符合WTO相關規定之情形,包括認定我國廠商出口價格、個別廠商傾銷差額計算,以及我國有6家業者配合填寫問卷並參與調查(雖其中1家因初次填寫問卷時,資料填復不完整而未被接受),但最後拒絕給予個別反傾銷稅率等。

貿易局除在本年1月掌握印度對外公布本案最終報告後即邀集國內相關單位、公協會及業者研商因應本案對策,同時致函印方表達我方關切,並藉4月27日在印度舉行臺印雙邊會議時,再次要求印度重視此案。在研議以WTO爭端解決主張我國廠商權益之際,適逢San Disk公司向德里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Delhi)提訴印度DGAD在本案調查過程不符合國內行政程序及相關法規,並於3月18日獲判該措施無效。由於本案已進入印度國內司法救濟程序,且未對我國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我方爰保留WTO相關協定及規定之應有權利。但本案經DGAD及國內業者就前述高等法院作出之無效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雖尚未做出判決,但先將高等法院判決凍結,故印度財政部宣布實施課徵反傾銷稅。

鑒於WTO開發中會員(尤其印度等)近年頻繁使用WTO貿易救濟措施,其中可能涉及以貿易救濟措施保護其產業、吸引外人投資或鼓勵在印度當地製造(註:自2009年起,印度對我鋼品及化工等產品,實施或延長反傾銷或防衛措施已多達30餘件,已確實影響兩國正常貿易及我出口商利益,並對自由貿易形成阻礙)。貿易局多次經由多邊及雙邊場域向印方表達強烈關切,近期內將邀集相關單位及業者就後續因應進行研商,並持續與印方溝通,亦不排除循WTO爭端解決機制,爭取我商應有之權益。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楊副局長淑媚

辦公室電話:(02)2397-710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組長 戴婉蓉

辦公室電話:(02)2397-724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71414.aspx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