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5/262.公司名稱: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重要決議如下:(一)通過投資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