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26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4,44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5/27-104/07/24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7.90元至17.22元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4%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790,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2/11/04~103/01/03買回1,790,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13.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價低於買回區間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