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真荒誕 未張貼禁菸標示是檢舉達人最愛
菸害防制在南市的實行已經出現輕重緩急不分的盲點,尤其影響最微的未張貼禁菸標示,因最容易舉證,竟成為檢舉達人拚檢舉獎金的最愛。市議員邱莉莉26日要求衛生局立即檢討檢舉獎金辦法,並向衛服部反映修法,不能把政策漏洞的代價直接轉嫁給民眾負擔。
市議員邱莉莉指出,去年4月上路的公園禁菸政策已過1年多,在公園吸菸甚常見的前提下,開罰件數僅88件,反觀被檢舉未張貼禁菸標示的件數從去年11月開始至今,約7個月件數就達773件,公園吸菸危害他人明顯比場所未張貼禁菸標示嚴重,但卻僅是2千元至1萬元的罰鍰,反觀未張貼禁菸標示情節甚微,罰鍰卻是1萬元起跳,最高可罰到5萬元。
邱莉莉表示,台灣的菸害防制實務違背立法初衷,影響民眾較嚴重的違規吸菸、讓他人吸二手菸,罰則反而較輕、加上舉證困難,菸害防制法對違規吸菸約束力有限,影響程度很小、且民眾普遍不知悉法令的未張貼禁菸標示開罰,卻因舉證容易,成了菸害防制的「明顯成果」,這樣的菸害防制政策實在太過荒誕。
邱莉莉指出,未張貼禁菸標示的檢舉案773件中,有209件已收到裁處書,其他還在陳述意見階段,不過陳述意見書還沒有通過的案例,最後收到裁處書再提起訴願者計28件,也都全部維持原處分,也就是說民眾只要收到黃色稽查單,就幾乎百分之百逃不了裁罰,更離譜的是,衛生局承辦員在民眾提出訴願書後,居然在答辯狀指責民眾訴願是「狡辯」,非常不恰當。
邱莉莉主張在宣導無法落實的前提下,先中止未張貼禁菸標示的檢舉獎金,衛生局也需向中央建議修法,未張貼禁菸標示的裁罰規定應加註「經輔導而未改善」的條文,這樣才能把整體菸害防制資源有效運用,也降低民怨。
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衛生局已就菸害防制法未張貼禁菸標示規定行文衛服部建議檢討,應先輔導再裁罰,他會再於全國衛生局長會議提出;至於台南市檢舉菸害獎勵辦法的未張貼禁菸標示檢舉獎金,衛生局也會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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