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5/262.公司名稱: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因修訂日期誤植,更正10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附錄二第37至38頁內容。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並重新上傳正確之電子檔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