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5/252.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美時(1795)本年度4月份認列認列第一筆與中國大陸客戶策略合作的 權利金收入下,4月份合併營收4.48億元。7.發生緣由:(1)本公司確實已與中國大陸客戶簽訂新藥品合作開發計畫,合約總金額為 人民幣620萬。(2)依照合約於本年度4月份認列權利金收入124萬人民幣。(3)有關本公司營運及財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為準。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主管機關及法令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