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美妝部落客因撰寫化妝品分享心得,遭檢舉有廣告之虞,部落客、業者都喊冤非廣告文,並認為各縣市標準不一,令他們無所適從。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召開「按讚也違法?餐廳打卡享折扣、部落客開箱文、分享化妝品試用心得,是經驗分享還是廣告行銷?論網路平台見證廣告如何規範管理」公聽會,許多美食評論網站、部落客、美妝相關業者出席。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趙天麟會前受訪時表示,對於廣告、心得應認定清楚,才不會讓部落客明明不是寫廣告,卻被認定為廣告,影響言論自由。
部落客藥師吉米會前受訪時表示,目前網路行銷文章必須經過申請才能認定為廣告,但部落客沒有申請資格,連寫文章都容易觸法,他今年曾撰文介紹葉黃素,只因寫了「不疲勞」三字遭罰新台幣4萬元。
他表示,部落客的文章並非每篇都是廣告,若連自己買的東西都不可分享心得,那麼未來部落格上將全是業配文,盼法規明確約束,才不會莫名其妙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