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在今年第一季針對項目建設的暗訪中,中共濮陽市委和市政府發現,部分責任單位「工作不積極、不主動、不負責」;部分單位負責人「抓項目的意識淡、能力弱,項目建設進展不快,質量(品質)不高,未能按規定的時間節點完工」,對濮陽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市民生活帶來較大影響。
在此背景下,當地7名處級幹部被責令登報檢討。
報導舉其中一份署名「市政園林管理局局長杜躍武」的檢討報告為例,「關於城區河道截汙治汙推進緩慢的檢查」寫道:「…今年以來,項目進展緩慢,我們的主要責任在於:一是對項目建設重視不夠,抓得不緊,工作做得不實,導致工作推進中的相關問題未得到及時解決;二是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不夠主動,工作銜接不緊;三是對工作推進統籌考慮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