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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口與國產車輛貨物稅課徵稅率均一致且未較他國偏高

中央社/ 2015.05.23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523 09:50:32)有關22日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舉行記者會表示,進口車國內售價較其他國家偏高,肇因於進口車輛課徵之貨物稅太高部分,財政部特別提出說明:

一、我國貨物稅是針對特定貨物課徵之特種銷售稅,於貨物產製出廠或進口時,對貨物產製廠商或進口人課徵。除可彌補一般銷售稅之累退外,尚具有經濟政策及社會政策之功能,世界各國在複式稅制下多有採行。

二、我國目前對車輛課徵貨物稅,除考量稅收因素外,旨在對車輛使用者所造成之外部環境成本課以稅捐,且對國產及進口車輛課徵貨物稅之稅率均相同,按車輛出廠或進口時完稅價格課徵貨物稅,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稅率25%,2,001cc以上目前稅率30%。

三、特種銷售稅之課徵方式,各國基於經濟、財政及政策目的等因素考量,其課徵方式各有不同,以中國大陸為例,車輛除課徵購置稅10%外,尚依其汽缸排氣量課徵不同稅率之消費稅,稅率最高達40%;另新加玻除對進口汽車於進口時課徵20%貨物稅,另外於註冊登記時徵收高額之登記費,高達車價的1至1.8倍,顯示我國車輛之貨物稅未必較其他國家為高。

新聞稿聯絡人:游科長素菁

聯絡電話:02-23227589

訊息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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