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進口茶葉農藥殘留 衛生局後續處理情形

大成報/
11 年前
【大成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南投縣府衛生局上月24日針對縣內茶葉進口業者進行進口茶葉專案抽驗,計稽查15家,抽驗21件(紅茶12件、綠茶6件、烏龍茶3件)送食品藥物管理署認證檢驗機構進行農藥殘留檢測,檢驗報告5月21日出爐,農藥殘留檢驗結果計有1件「紅茶」檢出殘留「芬普尼」農藥,殘留量為0.005ppm與規定不符(安全容許量:0.002ppm),不合格率5%。

經查該紅茶係本縣「山大茶葉有限公司」於今年1月30日自越南進口輸入數量23,650斤,該公司分別於04月13日至4月25日間計出貨8批共1,950斤售予本縣葦蕎企業有限公司,另於04月11至13日出貨2批共5,150斤售予本縣彭木生君,4月15日出貨7,500斤售予嘉義市全方茶業。現場庫存量僅剩9,010斤該局已依法予以封存,責付業者保管,並已請業者通知下游3家廠商,將該批產品自主性下架回收。

另本次抽驗檢體中一件茉莉綠茶檢出殘留芬普尼農藥0.004ppm案,經查該批茶葉係於102年8月8日自越南進口36,750公斤,惟103年7月3日前生產製作之茶葉,依據行政罰法第5條之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依法律「從新從優」原則,修法前茶葉芬普尼殘留安全容許量為0.005ppm以下,因此該茉莉綠茶檢出芬普尼0.004ppm,仍判定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表示,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3年7月3日公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已將「芬普尼」檢出限量由0.005ppm修正為0.002ppm,而103年7月3日起製造生產之茶葉,「芬普尼」殘留農藥應在0.002pp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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