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因不滿母親與友人的官司獲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下午4時42分先在228公園以汽油淋濕身體後,再步行前往凱達格蘭大道、重慶南路口,這時總統府憲兵發覺有異狀雖然吹哨制止,但男子持剪刀揮舞、大聲斥喝「讓他死」後,以打火機點火自焚。
憲警見狀雖然立刻持滅火器撲滅黃男身上火勢,但仍造成全身80%二度燒燙傷,救護人員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救,目前黃男仍在加護病房進行氣切治療,未脫離險境。
中正警第一分局介壽派出所長蔡漢政表示,警方曾在4月27日協助黃男、陳姓母親遞陳情書,母子當天也曾前往總統府陳情,晚間警方開車將兩人送回樹林住處時,才得知黃男曾因精神問題就診,但目前未確認是否領有精神障礙疾病手冊,無法確定是否有精神疾病。
蔡漢政表示,黃男的陳姓母親與友人曾因糾紛一狀告上法院,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後又反告友人誣告、偽證,但對方仍獲不起訴處分,認為新北地檢署有失公允,所以藉自焚明志。
另外,警方調查這名男子無前科紀錄,也強調這次的自焚「完全沒有政治動機」,純屬因黃男認為司法不公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