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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強姦罪判太輕? 劉樂妍遇性侵犯吐露心聲

NOWnews/ 2015.05.19 00:00
記者阮馨儀/台北報導

前女F4團長劉樂妍(Fanny),說話犀利直率,日前買便當送給遊民,卻得知對方竟然是強姦13歲未成年少女的犯罪,痛批「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卻遭網友抨擊,但她表示「我已年滿18,強姦我可能只會判3、4年,很輕的,所以我有怕到。」

劉樂妍表示當聽到該遊民是強暴為成年的性侵犯,嚇到倒抽一口氣退一步,結果該遊民竟然還說:「那是因為她未成年,所以我才判7年,如果她有成年,應該只要3、4年就可以出來」,毫無悔意的行徑,讓她忍不住痛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對於網友指控「問了又不保密」、「消費遊民」,劉樂妍表示對方「好手好腳,卻連口香糖或彩券都不賣,怕是有苦衷。而我知道我只有今天經過車站,我幫他買了一個便當,那他明天呢?後天呢?我沒有辦法天天幫他買便當。」因此才詢問該男成為遊民的原因,希望能給予更多幫助,沒向到卻挨轟,而也有網友力挺表示「 又沒寫名字又沒拍臉,還要怎麼保密?那個人是在假正義幾點的?」

此外劉樂妍也附上自己曾參加監獄關懷活動的感謝狀,表達對更生人的支持,「我真誠的握每一位受刑人的手,樂意擁抱他們。」但是「強姦犯是真的有點恐怖,因為我當時身邊沒有男性友人,我是一單身女性,而且我已年滿18,強姦我可能只會判3、4年,很輕的,所以我有怕到。」多數女性網友也回應認同「覺得您的作法相當正確」,並表示在台灣強姦判得很輕,生為女性每天都活在恐懼中,因此肯定劉樂妍身為公眾人物的發文帶給更多人有警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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