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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修教師待遇條例 大專師落髮抗議

中央社/ 2015.05.18 00:0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立法院院會明天審議教師待遇條例草案,高教工會今天說,草案中「準用」公校的強制規定,被改為「得準用」,恐讓私校開減薪巧門、助理教授面臨29K條款。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及10多位教師,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靜坐抗議,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及輔仁大學心理系主任何東洪更在靜坐現場落髮抗議,展示對「教師待遇條例」草案鬥爭到底的決心。

高教工會表示,教師待遇條例草案中的私校法施行細則原本強制規定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但現在卻被改為「得準用」公校,一字之差,為私校大開減薪巧門,也可能讓私立大專助理教授面臨29K條款,讓私校教師薪打對折變合法。

高教工會指出,私立大專校院聘助理教授,本薪加上學術研究費有新台幣6萬8000多元,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就這樣通過,只要教師被迫接受,校方可以只給助理教授本薪2萬9435元,不給學術研究費3萬9000多元,也不算違法,薪水根本就是打對折。

高教工會也表示,「得準用」的草案文字掏空既有保障,形同賤賣教師權益,立院如果在乎私校教師權益,應改回為私校教師薪給「應準用」公校,不得縱容私校打折,因此要求立法院修法時拿掉「得」字,改成「準用」或「應準用」。10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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