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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吵不休 亞太電槓台灣之星

中央商情網/ 2015.05.18 00:00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15年5月18日電)國碁、亞太電、台灣大哥大互相持股與策略聯盟,引發電信市場風風雨雨,針對台灣之星抨擊不建設,亞太電表態,不容許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正視聽。

去年底亞太電信(3682)宣布開台後,亞太電信與國碁合併案,及與台灣大(3045)的策略聯盟計畫,都引發市場爭議,包含亞太電信透過台灣大4G網路提供4G服務,亞太電信及國碁尚未合併就共用核心網路,及未實現以VoLTE(LTE的語音服務)提供語音服務,而以CSFB技術轉到台灣大3G網路提供語音服務等,引發遠傳、中華電、台灣之星對該策略聯盟的不滿。

國碁上週五大動作宣布4G開台,首推VoLTE服務,範圍從基隆至新竹,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也期待主管機關能盡快同意合併案。

同為4G新兵的台灣之星抨擊,亞太電身為第一類電信業者,卻不自建網路,且與台灣大策略聯盟,以漫遊台灣大網路的方式提供4G服務,期盼主管單位應該依法管制。

亞太電則表示,已依照電信法第11條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規定,設置電信機線設備,並經主管機關審驗通過取得特許執照,依法提供電信服務,台灣之星卻刻意扭曲。

亞太電認為,台灣之星係為競爭目的,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亞太電信譽不實情事,恐已涉及加重誹謗罪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等刑責,歡迎良性競爭,但絕不容許不實指控企圖混淆外界視聽,影響公司商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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