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法」在立法院卡關4年,經過多次協商,立法院會15日終於三讀通過立法。
長照法整合居家、社區及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未來5年內將整合所有照護機構,訂定管理辦法;未來身心失能持續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可依法針對個人或照顧者需要,提供生活協助、社會參與、照顧等相關醫護服務,估計有200萬人可受惠,預計2年後就可實施長照制度。
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受訪時表示,隨著台灣人口老化,失能人口將逐漸增加,立法通過後對有失能者的家庭提供莫大幫助。蔣丙煌說:『(原音)我想對未來的家庭一定有莫大幫助,因為隨著人口老化,未來失能人口持續增加,需要使用長照服務人口也會增加,大家都瞭解,只要家裡有失能的人,整個家庭都會陷入非常大的困境,長照服務法剛好可以幫助失能的人、他們的家屬,讓他們生活順利一點。』
長照法也將失能者家屬納入喘息照顧服務,提供家屬需要的心理支持、如何與失能者相處、防止失能者繼續惡化,以提升失能家庭的生活品質。
朝野上午針對長照法進行協商,最後在長照基金來源部分無法達成共識,經過表決,在國民黨的人數優勢下,通過設置規模至少120億元的長照基金,分5年補充編列,來源包含政府預算、菸捐、捐贈、基金孳息及其他收入。基金主要用於培訓長期照護人員、補充資源,其來源與額度將於本法實施後2年再通盤檢討。
蔣丙煌也指出,衛福部正在研擬「長照保險法草案」,關於雇主關切的負擔額度問題會再精算,本會期就會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希望能盡快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