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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食品卡關? 食藥署:現行證明部分已有效

NOWnews/ 2015.05.14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日本進口食品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輻射檢測證明文件「雙證明」管制新制明上路,引爆台日爭議,日媒報導恐導致日本食品全面禁止輸台。衛福部食藥署今(14)天下午記者會強調,只要業者拿得出日本官方授權、指定、認可、委託單位所發證明,且載明至都道府縣者即可通關;不少現行進口商拿出來的證明就已經被認定有效。

台灣新制,日方相當不滿,日本農林水產大臣日前公開揚言考慮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告,日本媒體更報導,台日對口機關13日在台北舉行的協商破局,明起「日本食品停止輸台成定局」。

食藥署強調,昨天台日的協商當中,日方雖然重提盼台灣不要執行新制的要求,但食藥署已斷然表達立場,堅持如期上路,以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且與國際上部分國家對日本食品輻射安全的管理模式相同,要求並不過份。

食藥署署長姜郁美強調,業者要取得日本官方證明並不困難,只要是經日本官方授權、指定、認可、委託單位所發證明,且註明產地至都、道、府、縣者,食藥署就認定有效。

食藥署列舉,目前進口業者拿出來的檢疫證明、自由銷售證明、衛生證明,以及日本經濟產業省公布的日本商工會議所核發的產地證明文件,不少就已經載明至都、道、府、縣,強調日本進口食品要通關並沒有困難,這點也早在上月公告時就告知進口業者,日方也清楚。

至於輻射檢測證明文件,姜郁美說,只要是經日本官方(中央或地方)或國際認證機關公布、認證的輻射檢驗機構所核發就認定有效;她指出,新制適用5月15日後自日本離港的所有進口食品,若是船運,預計第一批最快3天後才會抵台。

食藥署是在國內爆發遭禁售的日本核災5縣食品「改標」成功闖關之後,公告自5月15日起,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文件,部分地區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特定項目更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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