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昇豐12號」案,外交部長林永樂14日受訪表示,菲律賓處理此事有顯現若干善意,也有遵守雙方的海上執法共識,這個合作機制促使兩國相關漁船爭議得以降到最低。
但林永樂強調,台灣漁民應尊重菲律賓的領海及漁業法,他說:『(原音)將來我們也希望把這些訊息能透過漁業署,能讓更多漁船業者能夠了解,就是我們要尊重菲律賓相關的法規,當然我們也希望菲律賓也要尊重我們的相關法規。』
林永樂指出,菲律賓漁業法的罰責很重,希望類似事件以後不要發生,林永樂說:『(原音)你要無害通過,要不你就事先要跟對方說明,要不你就要懸掛國旗,就是你要讓對方知道這個事情,而不是說你跑到人家的領海,所以我現在是無害通過;我覺得這個原則,大家要相互遵守。』
至於「昇豐12號」目前的情況,林永樂說,菲國已開出釋放命令,只等他們的移民局官員處理完出境程序後,「昇豐12號」人、船就會獲得釋放,因此我方認為,此事已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