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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廉航機票 小心匯率陷阱

中央商情網/ 2015.05.14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015年5月14日電)新北市有民眾向消保官投訴,某廉價航空以新加坡幣計價,每新加坡幣匯率卻高出銀行公告匯率新台幣1.5元,計價不合理。

新北市有名民眾在網路上用信用卡,向某家廉價航空公司購買新加坡飛台灣單程機票6張、共新加坡幣2188.08元,消費者原認為廉價航空就是便宜,不疑有他。

等收到信用卡後,發現業者在匯率上是以新台幣25.5元兌換新加坡幣1元,比銀行當日公告匯率24元多出1.5元,6張機票足足被多收了3435元,消費者認為航空公司計價不合理,向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投訴,要求航空公司退還被多收的票價。

消保官召開協商會議時,業者在會中表示,公司網路購票系統無法判斷購票者國別身分,購票系統預設幣值是以出發國的官方貨幣,作為機票價格進行交易,旅客可以選擇直接以原預設幣值付款,或選擇他國幣值付款,但是選擇外幣付款時,如果發卡銀行認定是海外交易時,會酌收海外交易手續費。

業者說,系統匯率是由公司設定的固定匯率,並非以各國官方銀行當日公告匯率,因而公司並無對消費者溢收款項,所以無法退還價款。這件協商因雙方並無共識,協商不成立。

消保官表示,商品或服務價格高低,由業者考量其市場供需、成本因素及行銷策略後自行決定售價,是屬市場機制運作的結果,所以單純價格的高低並不一定違法。

不過,消保官認為,機票匯率的轉換無關市場供需問題,業者所設定匯率基準應參考市場匯率行情決定,而新加坡幣對新台幣匯率近幾年來不曾有高過25元,業者的說明並不合常理。

消保官事後進一步訪查國內某家大型航空公司的匯率基準,發現新加坡幣對新台幣的匯率與台灣銀行當日即期匯率相差無幾,再與業者的航空公司做比較,居然相差新台幣1.5元,顯然該低價航空的匯率計算方式對消費者並不友善。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要精打細算,事先查明匯率基準多做比較,不要被航空公司的宣傳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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