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十多年的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二水分隊遷建案,經多方協調仍告破功,二水消防礙於訴訟官司敗訴,必須拆屋還地,二水鄉長鄭蒼陽等人認為消防隊應遷到第四公墓用地,13日上百位村民在鄉長鄭蒼陽帶領下,舉起白布條抗議,希望消防隊搬到第四公墓去,向縣長表達反對「二水消防隊蓋在市區影響未來經濟發展的訴求」,希望縣長魏明谷聽到民意的聲音。
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蔡副彬表示,消防隊的訴求永遠都是人民的生命財產為優先,加上現址屬於私人用地,法院判決拆屋還地定讞,消防局有急迫性的需要搬離,好不容易在二水火車站前覓得土地,日前已經整地完成,工程款二千多萬元也已到位,怎能只是抗議就搬到曾經訴求十幾年,卻都得不到回應的公墓地,況且鐵路局宿舍依規定也是無法作為商業用地。
二水分隊遷建案,經多方協調仍告破功,二水消防礙於訴訟官司敗訴,必須拆屋還地,鄉民將面臨急難救災迫切問題,而二水鄉公所及部分地方仕紳護產心切,不同意火車站黃金地帶建立消防辦公廳舍。
自救會會長陳陽表示,此地是二水鄉黃金地段,並不適合消防隊進駐,除了不利都市發展,也會影響周邊住宅的安寧;義消二大隊副隊長許森洋說,二水鐵路周遭新建30間屋宅幾乎賣不出去,人口嚴重流失,不會因消防遷建就阻礙地方經濟發展,更何況消防只是救災救難機構,不是殯葬業、焚化爐,民眾無須恐懼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