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5/132.公司名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 不適用6.報導內容: 不適用7.發生緣由: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今日公佈捐款二萬伍仟美元予Centre for AsianPhilanthropy and Society Limited。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閱下述網址公告http://www.fubonbank.com.hk/web/html/ir_anno_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