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遭通緝船員受雇於「新○○○號」漁船,該船於12日1420時報驗出港作業,俟鹽埔安檢所值班人員輸鍵安檢資訊系統核對人員時,發現陳員遭通緝,不得搭船出海,經聯繫高雄地檢署確認為因竊盜罪遭通緝在案之嫌犯,全案由第六海岸巡防總隊偵辦,並完成筆錄製作後解送高雄地察署。
第六海岸巡防總隊針對防逃專案列管案件,海巡人員均加強人員身分核對及查察,並強化勤務作為,避免專案列管人員伺機潛逃,以維護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及社會治安,在此籲請民眾如於港區或岸際發現可疑人事或不法活動,可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海巡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
訊息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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