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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政院定調 炒房重稅增至45% 自住獲利逾400萬課10%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5.13 00:00

房地合一政院定調,炒房重稅增至45%,自住獲利逾400萬課10%。(圖:截取自行政院)

行政院今(13)日中午公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草案,1年內炒房交易的非自住房將課徵45%重稅,高於財政部舊版的35%,但為了避免傷及自住客,提供交易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若買賣所得超過400萬元,則採分離課稅10%。

財政部舊版將房地合一稅率按持有期間分為4級:未滿1年課35%、1年以上未滿2年30%、2年以上未滿10年課17%、持有超過10年為12%。

而今天行政院公佈的版本為: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

負責審查的政務委員杜紫軍今天表示,新稅制精神是短期炒房從重課稅,整體上就是短期持有課稅從重、中期課稅合理,長期持有給予優惠。

在自用住宅部分,財政部舊版規劃交易金額在4000萬元以下一律不課稅、超過者課17%,而行政院今天定調為:所得獲利超過400萬元以下完全免稅,所得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在日出部分,行政院支持財政部規劃,將針對2016年元旦以後交易房產實施。

對於外資或外國法人,行政院今天改為持有1年以下稅率45%,持有超過1年以上35%。在調高持有成本之後,希望資金到台灣來能實質投資。

杜紫軍說,立法院三讀後,多數現在持有房屋者會不會受到影響,除非是2014年1月2日以後買進房子,打算在2016年以後交易者,否則多不會受影響。

杜紫軍預估,房地合一上路第1年政府可稅收40多億元,逐年增加到第10年,約可收到100億元的稅。這些稅收將先進入國庫,扣除中央與地方的統籌分配款後,再以政府預算方式,優先支應內政部提倡蓋青年住宅、補助地方蓋社會住宅、長照支出。

今天的草案,明(14)日還不會排到行政院會上通過,後續也仍需送立法院修改《所得稅法》三讀後才會施行。

杜紫軍說,今天公佈的版本,會在未來幾周內,再舉辦意見徵詢會,聽聽外界想法,特別是年輕朋友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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