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代理局長黃進雄今天表示,民眾座落在高雄市的不動產,可以在地政局或地政事務所的網站線上申辦,持自然人憑證驗證申請地籍異動主動通知服務,於不動產權利辦理信託、贈與、買賣、書狀補給、抵押權設定時都會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以確保權益。
新興地政事務所主任游彤芬指出,去年有1名仲介帶著與市中心閒置房屋登記資料同姓同名的長者到事務所要求申請補發土地所有權狀,所幸地政事務所明查駁回,才避免真正的所有權人權益受損。
她指出,仲介陪同的要求補發權狀的長者70多歲,經事務所核對實際土地座落地點與所有權人資料不符,是因為實際登記持有人為64年次;雖然兩人同名同姓,卻顯現問題有詐。
另有1名自稱是土地登記名義人同姓同名者的後代,持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確定書要求代位辦理「判決繼承」,經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追查,掌握要求繼承人來自屏東。
游彤芬說,所幸地政事務所有保留原始資料,歷經10年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當事人上訴,才成功保護登記簿登記名義人的財產。
她指出,事務所常常會有些補發或是申請繼承案件,因為業務繁雜,事務所會嚴加把關查證,同時也提醒民眾善用資源,以確保所有權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