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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無效? 酒駕者應受更大社會壓力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2015.05.13 00:00
【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酒駕害人不淺!近日來,因酒駕造成車禍奪命事件層出不窮。自5月以來,就已有數起嚴重的酒駕傷亡事件。花蓮一名有「酒駕殺手」之稱的派出所副所長,於近期值勤時,遭酒駕車輛撞飛而導致身亡,聽來格外諷刺;無獨有偶的,台中一名前代表,近日也因酒駕撞死一位男童,台中市長林佳龍因此宣布要連續3天展開「封城式酒測攔檢」。不過,我們要探討的是,為何台灣自實施酒駕重罰以來,酒駕奪命事件似乎有增無減?

酒駕的嚴重性,國人都已經注意到了。然而,自修法一年多以來,酒駕案件竟從每月730多件增加至840餘件,酒駕傷亡案件不減反增,仍時常出現在新聞版面中;不禁令人懷疑,難道重罰仍無法遏阻酒駕事故的發生?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此類事件減少與避免?

根據現行法規,酒駕的相關罰則中,不管是罰款、刑度、吊照等方面,都相當嚴峻,應足以對肇事者產生嚇阻作用才對,但卻仍無法禁止台灣的喝酒文化、及民眾長期以來的酒後慣性行為。雖然近年來因嚴重的酒駕意外頻傳,政府因此數度加重罰則,也參考國外的作法、甚或降低酒測值認定標準、及實施連坐法,酒駕事件同車乘客將一併受罰,但在實施後,反而當周圍朋友勸阻無效時,就讓酒醉者獨自開車,肇事風險反而更大。此一衍生之問題,政府是否該反思有無其他因應辦法?

對於遏止酒駕肇事的方法,曾有警政相關單位提出處罰酒店,對毫無節制的酒客應禁止繼續提供酒精飲料,否則予以處法,這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商家的存在目的是以商業行為提供服務,理不應負酒客飲酒過量與否的責任。提供酒客代駕服務是一個較為正面積極的作法,然而,雖近來代駕服務業有所成長,但國人普遍接受度不高、實施成效仍然有限。

為何一個好的措施,卻沒有相對的成效?原因有二:其一,是酒醉者可能最後已經茫茫然,沒有清醒的頭腦思考、失去良好的判斷力,不覺得需要代駕服務;其二,是因當事人沒有意識必須找代駕者,而周圍的朋友也沒有積極主動協助其尋求代駕服務,這與目前社會大眾仍對酒駕肇事的觀感不夠強烈有關。倘若大家能看到酒醉駕車的嚴重性、且唾棄這樣的行為,那麼,一方面酒醉者較有社會壓力,更有自覺不該酒後駕車,另一方面,身邊若有朋友欲酒後駕車,應該更會主動積極代叫駕車服務,以防更多悲劇的發生。

既然重罰已然沒有相對的成效,此時該利用社會群體的力量,以制衡酒後駕車的行為。若社會形成一股極度厭惡、鄙視酒後駕車的氛圍,讓醉酒者有極大的社會壓力,應較可能避免其酒後駕車的行為。值得一提的是,利用社會群體制約的力量,台灣曾有過成功的例子,就是拒吸二手菸;當社會大眾有了極高的共識,就是我們有拒吸二手菸的權利、把乾淨的空氣還給大眾,此時再加上《菸害防制法》的制訂,一股拒吸二手菸的強烈社會氛圍於焉形成。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在大多數公共場所、餐廳、公園,都是全面禁菸的。

相較於吸菸,酒駕肇事的嚴重性更大,因此,若拒菸行動可以成功,拒絕酒後駕車的行為沒有理由不能成就。我們呼籲政府除了持續的重罰之外,也應聯合民間團體,對酒後駕車的行為予以強大的譴責,讓社會大眾形成一個「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的共識,以遏止酒駕肇事的情況不斷發生;同時,也積極宣導代駕服務的好處,並建立其有更完備的功能,讓稍有醉意的駕駛本人、或周圍的朋友都知道,只要喝了酒,就不要上路,若要上路,請找代駕者,以杜絕日益猖獗的酒駕行為。

提醒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酒後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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