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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訴願 北市撤銷新舞台為文化景觀

中央社/ 2015.05.13 00:00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3日電)台北市文化局文資會去年底於郝龍斌任內,將新舞台列文化景觀、須原址保留,但所屬的中信金提訴願後,北市訴願審委會4日決議,文化局沒有法源依據,撤銷原處分。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舊總部的新舞台,爭議歷經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現任市長柯文哲,去年中信金打算將總部遷至南港,松壽路大樓連同新舞台一併出售,因此新舞台面臨熄燈。

藝文界獲悉後一片嘩然,包括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作家白先勇等人力倡保留,而郝龍斌指示文化局,並啟動文化資產鑑定作業,經文資會認定後需列為文化景觀,須原址保留、不得變更使用。

不過,中信金認為北市府不應用行政裁量權侵害企業財產權,認為遭到侵犯因此提出訴願。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4日認為沒有法源依據,且根據文資法規定雖然可以列為文化景觀,但沒有說可以限制用途,顯然已侵犯到人民財產權,決定撤銷原處分。

台北市法務局表示,台北市文化局若想繼續認定新舞台為文化景觀,仍可重啟文資會進行審議。

文化局則說,站在文資保留的立場,收到訴願決定書後90天內,將整理新舞台相關資料,不排除重送文資會認定是否具有保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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