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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豐12號協商 進入最後階段

中央商情網/ 2015.05.12 00:00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015年5月12日專電)屏東籍漁船「昇豐12號」在菲被扣案,經駐菲代表處全力交涉,協商已進入最後階段,如果進展順利,很快就可傳回好消息。

昇豐12號7日清晨誤入菲國北部領海,被菲方執法人員扣留,並以「盜漁」嫌疑移送地檢署,經駐菲代表處交涉,船長洪添丁、輪機長黃安勝,以及另4名印尼籍船員隔天獲准交保。

保釋期間,駐菲代表處繼續與菲國相關單位協商,駐菲代表林松煥力陳4點立場,獲菲國農業部長同意以行政處分方式解決,只要繳付行政罰鍰即可釋放人船。

林松煥告訴菲方,昇豐12號是為躲颱風而進入菲國領海;沒有捕魚應視同無害通過;船長洪添丁已高齡63歲;船長家境並不寬裕,盼予特殊考量。

根據菲國漁業法,外國漁船只要無照進入菲國海域,即以「盜漁」推定,而今年3月生效的新版漁業法,行政罰鍰從原來的5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53萬元)至20萬美元,提高為60萬美元至100萬美元。

菲方並不認同「無害通過」的說法,因駐菲代表處的交涉,同意從輕發落,依舊法科處行政罰鍰,但菲方鄭重表示,下不為例,如果未來再拘捕台灣漁船,就依新法裁罰。

在船家同意接受行政處分之後,菲方將立即銷案,昇豐12號可立即離開。

盜漁案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勢必會曠日廢時,一旦罪名成立,罰款更是高達120萬美元,外加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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