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黃女向警方供稱,渠乃於十七歲未成年時,就因為毒品案曾遭逮捕到案,後來就一直沒有向法院報到,這期間一直住在臺北市,甚少外出,從事刺青學徒工作,昨夜凌晨是因為要賺取生活費,替計程車司機到各大酒店發名片,途經路檢點為保安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所查獲,黃女向警方表示,逃亡期間,都不敢生病,因為沒有健保卡,生病、感冒時,只能到一般西藥房拿藥,到了晚上都不敢外出,怕被警方查獲,生活壓力非常之大,對於當年因為誤交損友致吸食毒品而踏上這條路,感到非常後悔,藉由這次到案的機會,希望能夠重新面對。
毒品不僅殘害個人健康,亦讓家人、親友傷心痛苦,更易引發犯罪問題。一旦沾染毒品,不但無法輕易擺脫,終其一生都受毒癮的控制及身體的病痛所苦,呼籲各界千萬不要輕忽毒品的危害,並請多關懷周遭親友,如有發現毒品相關物品或徵兆,應儘速伸出援手使其遠離毒海,必要時更可尋求警方等相關單位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