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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品買松菸 北市財政局:不合法

中央社/ 2015.05.12 00:00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2日電)誠品有意買下松菸文創的百貨和旅館產權,台北市財政局今天表示,依促參法BOT產權不能買賣,北市府短收權利金問題在發票,跟產權買賣無關,認為富邦和誠品「一廂情願」。

台北松菸文創大樓BOT案,柯文哲8日與富邦董事長蔡明忠、和碩科技董事長暨誠品大股東童子賢開會。事後誠品表達意願,要出資向富邦買下商場和旅館部分BOT產權,北市府可依誠品營業額收更多營運權利金,不用鑑價買回。

但財政局副局長陳志銘受訪時表示,現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不允許得標BOT的廠商將產權私下轉讓,除非發生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等情況,但目前台北文創大樓並未出現這些情形。

陳志銘說,松菸文創的爭議在於營運權利金,因為市府的對口單位只有富邦旗下的「台北文創公司」,只能依據台北文創的發票收營運權利金,誠品開自己的發票,無法作為權利金依據,導致市府權利金每年短收約600萬元。

陳志銘直言,台北文創大樓一開始就不能開2種發票,就像消費者去百貨公司新光三越消費,不管在哪個櫃位買東西,都只會有新光三越的發票。

他說,這是富邦跟誠品自己之間的問題,跟產權買賣沒有關係,不管誰來經營,都要開台北文創的發票。「發票問題引發買產權爭議,這很奇怪」。

陳志銘強調,北市府對口只有台北文創公司,BOT案要有新的對口單位,只能解約重新招標。誠品跟富邦「一廂情願去想,還是要合法」。這也是為什麼市長柯文哲上午受訪時說,「合約怎麼喬,喬到合法是他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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