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專案小組偵查發現,該地下錢莊以張○○為首,其分工細膩,除以簡訊發送不特定對象外,並分成多組放款人員尋找對象,以票貼等方式從事放款,以每10天為一期,利息高達30-50分不等之暴利,每天放款金額在新台幣200萬元以上,該錢莊為避免遭查緝,以承租臺中市青海路、潘陽路、惠中路上之高級住宅大樓做為公司據點,供集團人員集合開會、休憩及作帳之地點,且不定期地在該三處地點輪流聚集,藉以躲避查緝。
經專案小組成員調查發現有多名借款人因無力支付款項致支票跳票,即遭地下錢莊人員恐嚇或強行扣押車輛質押之被害情形。經數個月之跟監、埋伏,確實掌握該地下錢莊等三處公司據點及其作息時間,即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並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兵分多路至地下錢莊據點及相關成員住處執行拘搜,共查獲主嫌張○○、錢莊業務楊○○、周○○、林○○、歐○○、陳○○、會計江○○等7人,查扣現金新臺幣197萬元、客戶資料、本票、行程表、教戰手則、帳冊等證物等證物,經詢問後將張○○等7人依涉嫌恐嚇取財、重利、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清查相關被害人。
鑒於地下錢莊是吸血牟利的惡鬼,常衍生暴力討債,警方呼籲民眾,缺錢勿向地下錢莊借款,應透過合法管道借貸,以免借小錢還大錢而遭龐大的利息逼得走投無路,還連累親友遭討債集團恐嚇、騷擾,另如有民眾亦曾遭受該不法組織以非法手段侵害逼討債務,亦請勇於出面舉發暴行,以確保自身權益,共同維護良善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