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年18歲的盧姓男子與25歲楊姓友人,去年12月因認為取款車手一職「獲利高刑責輕」,因此加入詐騙集團在大台北地區犯下10餘起案件,期間還曾遭台北市、新北市警方查獲移送法辦,前科累累。
大同分局表示,一名林姓被害人1月7日在家接獲詐騙電話,對方以健保卡、身分證遭盜用為由,要求林男領取現金新台幣50萬元讓檢察官監管,詐騙林男得逞。
林男發覺有異報案後,大同分局偵查隊立刻組成專案小組,並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郭騰月指揮偵辦。
大同分局偵查隊表示,這2名犯嫌得手贓款後,為躲避查緝皆以火車、計程車、公車等方式離開現場。經專案小組長期跟監後,持搜索票至2嫌住處將他逮捕。
警方表示,這2嫌自去年12月起在台北地區作案10餘次,共得手4次、不法所得約493萬元。訊後將2人依詐欺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