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或信用卡繳納異常型態

大成報/
11 年前
【本報訊】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4年5月1日開始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除呼籲民眾要如期申報及繳納稅款外,也針對民眾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及信用卡繳稅案件,特別整理出以往發生繳納不成功而被加計利息的異常型態,提醒民眾注意:一、繳稅取款委託書未(短)兌領異常型態(一)存款不足:誤認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即提兌日,而帳戶未於提兌日保有足額存款以備提兌。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案件,第1批提兌日為104年6月10日,請於6月10日前檢查帳戶餘額,並補足申報時應自行繳納稅款的金額。(二)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例如納稅義務人A,以配偶B之存款帳戶繳納,卻將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誤填為A。 (三)無此帳號:存款帳號與金融機構名稱分屬不同機構;例如存款帳號為甲銀行,金融機構名稱誤填乙銀行。 (四)帳號結清銷戶:誤填已結清不再使用之存款帳號。(五)靜止戶: 填寫之存款帳號久未往來,已被金融機構列為靜止戶。二、信用卡未(短)繳異常型態 (一)取消授權後未再重新授權,產生應納稅額未繳。

(二)使用信用卡繳稅後,因更正申報資料致應納稅額增加,未取消授權並以更正後應納稅額重新取得授權,或差額另採其他繳稅方式未繳,產生應納稅額短繳。 (三)採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時,使用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信用卡取得授權或授權碼填寫錯誤,產生應納稅額未繳。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採繳稅取款委託書及信用卡繳稅時,請注意上述情事,以免損及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