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5/062.公司名稱: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國安段土地,已於104年4月1日確定土地重劃後分配之坪數,業經不動產公司鑑價後,迴轉土地減損損失金額約為11.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