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芳玲指出,從第一次協商開始,台北文創代表就一直圍繞在合約合法打轉。楊芳玲因而告知台北文創代表,不要以為合約合法就可以掩飾合約的不合理。合約的不合理,市民有目共睹,因此造成富邦集團企業整體的社會觀感不好。新上任的市政府願意和臺北文創坐下來一起檢視合約,共同調整被認為不合理之處,一方面幫助富邦集團扭轉其社會觀感,另方面也讓台北市民的權益能受到合理對待。
楊芳玲表示,事實上臺北文創同類產業進駐過度集中的現象,已然違反合約。臺北市政府一開始希望臺北文創自己訂出改善的時間表。臺北文創以與台灣大哥大租約未到期為由,宣稱要等租約到期後再改善。市府方面當然不能同意,因為就像違建,斷無等租約到期後才能拆除之理。嗣後臺北文創又提一年改善期,楊芳玲請臺北文創代表就一年改善計劃,提出較詳細的理由及說明,若確實需要一年時間,市府也不會不同意。遺憾的是,臺北文創代表答應回去研擬,卻未再有任何正面回應。市政府文化局為督促臺北文創確實履行合約義務,不得已才發出要5月1日台灣大哥大遷出園區的通知函。
楊芳玲表示,從劉姓發言人的發言,讓她有充分理由懷疑,臺北文創的協商代表,包括劉姓發言人本人,究竟是否將市府意見完整且正確地轉告蔡明忠董事長?
法務局長楊芳玲再次呼籲臺北文創公司代表,不要再試圖以合約合法的假像掩飾合約不合理的真相,也不要迴避進駐同類產業過度集中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