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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金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4年股東常會(增列議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04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雅區中科路6號1樓(中科管理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 (二)民國103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三)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四)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 (五)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六)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 (七)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民國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增列) (二)修訂公司章程中之「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四)修訂「資金貸與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五)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全面改選董監事案。 (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4年04月26日16時0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04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04年4月24日(星期五)16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0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依照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訂定10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為104年04月20日至104年04月30日。五、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公司債轉換辦法規定,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停止公司債之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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