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雅茗:代子公司上海仙(足宗)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公告資金貸與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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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5/0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展欣企業控股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對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031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513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618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3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729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63245.計息方式: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每筆貸款期限自貸與月起最長不得超過三年。(2)日期:每筆貸款期限自貸與月起最長不得超過三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3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2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